关于申报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申报的通知 |
发布人:郭晓霞 发布时间:2022-05-07 浏览次数:79 |
各有关学院、部门: 近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申报公告》的通知,启动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的申报工作。根据全规办要求,天津市教育规划办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通知下载 《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及申报材料请登录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及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查询和下载。 二、 三级审核制度及审核要求 教育学方向申报天津市采取三级审核申报制度,一级管理单位为申报者所在区属的中职学校单位,市直属单位、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非区属中等职业学校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或院系;二级管理单位为区属教师发展中心、市直属单位、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非区属中等职业学校:三级管理单位为市规划办。 各学院(按学科申报)要对申报材料的政治方向、学术价值、创新程度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特别强调如下几点: 1.申报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申报人不能有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 3.不能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的研究成果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4.不能以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申请人本人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的成果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5.申报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成果需完成80%以上,以博士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论文完成日期应为三年以上(答辩日期为2019年6月30日之前),并在原论文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且增删、修改内容篇幅达到原论文字数30%以上: 6.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的申请人年龄应在35岁以下 (1987年4月28日后出生),论文须以中文写作且被毕业院校评为“优秀”等级,完成日期为2019年6月1日-2021 年6月30日(以答辩日期为准)。同等条件下,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博士论文的优先予以支持。 7.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申请人应按时限完成研究工作,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完成时限为1-3年,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要求于2023年8月前完成修改出版。项目申报评审期间、鉴定结项之前,申请人不得擅自出版,违规者将终止申请或撤项,并通报批评。 三、报送成果材料格式要求 (一)纸制文本 1.申请书6份; 2.申报成果6套,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以博士论文和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请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需提交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1份,并附1份修改说明; 3.成果查重报告1份; 4.申报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的需提供论文等级证明材料1份,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复印件、答辩决议书复印件各1份; 5.往年申报过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附详细的修改说明6份。 (二)电子文本 1.电子文本由各学院统一报送,文件夹命名为“天津工业大学-2022 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申报”,每个课题建立一个文件夹,用申报人姓名命名,如“王XX ”,不需要加其他文字; 文件夹内放入加盖公章的PDF格式项目申报材料,项目申请书文件的命名为“姓名-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申报”。 2.各学院填写汇总表,汇总表命名为“天津工业大学-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申报”。 3.电子版发送到科研院邮箱tj_kjc@126.com。 请有意申报老师于6月20日之前联系科研院老师,提前盖章。 报送截止日期为6月22日。
联系人:郭晓霞 电话:83955444,17526914002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2年5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