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3年天津市政府决策咨询重点课题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3-04-12   浏览次数:43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2013年市政府决策咨询工作,贴近市政府重点工作和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好市政府决策咨询重点课题研究,根据市政府领导要求,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重点课题研究管理办法》(津政办发【2011】78号)规定,现开始组织2013年市政府决策咨询重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指南内容
市政府决策咨询重点课题研究指南是根据市政府每年的重点工作和关注的热点问题而设立。研究指南是经过各有关部门和专家共同研讨,经市政府办公厅审核,报市政府领导批准的。今年确定的13个方面课题研究指南,都是市政府领导直接提出或批示同意的。
二、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自申报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4月18日在此期间请填写《2013年市政府决策咨询重点课题申报书》并发送到科技处邮箱tj_kjc@126.com。不交纸质版申请书。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资格
重点课题主要由列入天津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专家库、市级决策咨询机构联络网以及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行业协会工作网的专家申报。其他方面专家凡符合课题申报要求,或符合《天津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专家库工作规则》相关条件的,也可申报。
四、申报程序
(一)请申报人认真阅读《2013年市政府决策咨询重点课题研究指南》,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和研究专长,拟定具体的研究题目进行申报。
(二)申报书经市政府办公厅组织相关评审专家筛选、审定、报市政府领导批准后,确定为立项课题。课题负责人与市政府办公厅签订课题委托书,开展研究。签订委托书时间另行通知。
五、几点说明
(一)内容要求。本课题研究要紧密联系天津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贴近天津市政府决策需求,深入分析问题,提出具有较强针对性、实践性和操作性的建议。
(二)课题经费。本课题涉及天津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方面,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经费在开题和结项时分两次发放,由课题负责人管理。课题经费要确保专款专用。
(三)时限要求。各项课题原则上在本年度内完成,如需调整时间请及时与市政府办公厅联系协商。准予延期后仍不能完成课题的,将追回研究经费,并通报有关单位。
(四)成果使用。认定后的研究成果经市政府办公厅领导批准,将以市政府办公厅内部刊物形式直接报送市政府领导。课题研究及报送期间,研究成果请勿公开宣读或发表。
(五)其他说明。此通知未尽事项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重点课题研究管理办法》(津政办发【2011】78号)执行。
     
   科技处
201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