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2014年天津市应用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3-06-05   浏览次数:42

各学院、学部、部门:

根据工作安排,市科委2014年天津市科技计划应用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计划(以下简称“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展开,为便于各单位组织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与要求

科学基金项目分为三类:青年项目、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本次受理青年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申报另行通知。

1.青年项目

支持青年科学技术人员在科学基金资助范围内自主选题,开展基础研究工作,培养青年科学技术人员独立主持科研项目、进行创新研究的能力。本次青年项目全市范围内预计资助150项,每项资助6万元。

2.一般项目

倡导科学和技术的自由探索,以面向应用的技术原理、新工艺、新技术为研究目标,以发表高水平论文、获得发明专利及样品样机等为科技产出方式,培养创新型人才,提高我市的原始创新能力。本次一般项目全市范围内预计资助150项,每项资助10万元。

二、申报注意事项

1.申请材料

申报青年项目、一般项目需填写“青年项目、一般项目申请书”。青年项目、一般项目申请书分别由各自的项目申报系统生成。上述项目申报系统及申报要求可从市科委网站(http://www.tstc.gov.cn/)下载。

青年项目、一般项目正式上报的申请书一式二份,全部为签字盖章原件。申请书均需附电子文档一份(系统生成上报文档的ZIP格式文件和word文件)。每个项目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左侧装订成册,所有资料须在一册内装订完成。请直接用申请书首页作为封面,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2.申报单位说明

青年项目、一般项目鼓励不同单位与不同学科研究人员之间的有机合作,但不允许将项目分解成独立承担的子课题,对联合申报的项目,对方局级主管部门必须盖章,项目必须签订合作协议书作为项目附件提交。我校申报的项目要填写到学院(学部或市科委重点实验室),学院(学部或市科委重点实验室)盖章后局级主管部门由学校统一盖章。

3.申请人要求

项目申请人必须是项目申请单位的正式人员,且青年项目申请人至2013630日应未满35周岁,一般项目申请人至2013630日应未满60周岁。尚不具备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经由2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也可申请。

另外申请人不能同时负责基础处项目两项(不含创新体系及条件平台建设项目);申请人不能同时负责基础处重点项目和其它处室重点、重大项目(如支撑计划);项目组成员同1人最多同时参加2项本年度的基础研究项目申报(含学生)。

4.项目起止时间

本次申报的2014年科学基金项目实施起始时间统一填写为20144月到20173月,实施期限以半年计,一般不超过3年。

5.不予受理的项目

1)不符合项目指南的项目。

2)作为负责人20131231日后有在研的科学基金项目,以及今年新申请的项目总数超过两项(含两项)

3)拟研发内容已得到过市科技计划资助的项目。

4)承担国家或市科技计划项目,近三年有未经批准逾期一年以上(含一年)结题项目的负责人申请的项目。

5)承担国家或市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不好,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申请的项目。

6.其他事项

此次项目申请均为限项申请,各部门分配的名额稍后下发至各单位负责人,依托各重点实验室申报的项目,务必与重点实验室的研究方向一致或相关。请各有关学院及重点实验室认真组织申报,并且要组织初评,对项目研究的必要性、研究方案的可行性、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及填报内容的真实性等进行预审。然后根据预审的结果,来修改申请书。

三、我校项目时间安排

1.青年项目

165日,布置任务;

2619日前,各部门组织项目推荐;

3621日,以部门为单位上交定稿项目申请书1份;

4624-26日,学校组织预评审;

5628日,上交正式申请书;

2.一般项目

165日,布置任务;

2626日前,各部门组织项目推荐;

3628日,以部门为单位上交正式申请书。

四、项目申报咨询联系方式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15122661430,科技处联系人马明,联系电话54445388

科技处

2013-06-05

 

    附件:1.项目申报材料
         2.青年项目申报系统 
         3.一般项目申报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