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2013年年度检查的通知 |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3-09-22 浏览次数:24 |
各学部、学院、部门: 按照《天津市科技计划与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市科委对天津市科技计划在研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年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截至2013年9月30日,天津市科技计划所有在研的项目(不含周转资金项目),包括项目单位已提交项目结项报告书,但未收到结项确认书的项目。 二、填报说明 1.从市科委网站主页右侧进入“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公共服务平台”(http://218.69.114.96/platform/),点击“获取用户名和密码”,通过“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年度执行报告填报系统”进行在线填报。另外,市科委将通过短信方式直接发送用户名和密码至项目负责人手机。 2.项目单位在线填写年度检查报告,相关数据时间节点为2012年10月1日至2013年9月30日。 3.市财政拨款超过100万元(不含100万元)项目需要另外撰写不少于2000字的年度总结报告,对项目当年研究进展情况及所取得的成果成效进行说明。总结报告要求见附件1。 4.如果项目需要调整或中止,须填写《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调整申请表》或《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中止申请表》。申请表见附件4,附件5。 5.打印年度检查报告,项目负责人签字,项目单位(高校为学院)盖章,上级主管单位(高校为科技处)审核盖章。无上级主管单位的项目由区县科委审核盖章(滨海新区项目由所属功能区科技局审核盖章)。 三、材料报送 项目单位将年度检查材料上传到“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年度执行报告填报系统”,并根据项目主管处室报送纸质版材料,项目主管处室及联系方式见附件2,材料报送地点及联系方式见附件3。具体包括: 1.《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检查报告》,签字盖章后的纸质文件一份。 2.市财政拨款超过100万元(不含100万元)的项目需要另外报送年度总结报告一份。 3.如果项目需要调整或中止,需另外报送签字盖章后的《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调整申请表》或《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中止申请表》一式三份。 4.当年阶段性成果照片及文字说明。照片及说明需粘贴在Word文件中,请注意保证照片的清晰度和时效性。 四、时间安排 1.在线填报“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年度执行报告填报系统”并上传签字盖章材料的截至时间为10月21日。 2.报送年度检查报告纸质材料报送的截止时间为10月28日。 五、相关要求 项目单位应如实填写年度检查报告,并按时报送。对迟报、漏报、拒报的项目单位,市科委将视情况采取诚信记录、通报、停拨经费、终止项目等措施,对情节严重者市科委今后将依据诚信记录不再受理各类项目申报。市科委将根据项目年度检查报告填报情况,随机选择重点项目进行抽查。 1.市财政拨款超过100万元(不含100万元)项目总结报告要求 2013年9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