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2015年天津市应用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06-06 浏览次数:119 |
各学院、学部、部门: 根据工作安排,市科委2015年应用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计划项目(以下简称“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展开,为便于各单位组织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与要求 科学基金项目分为三类:青年项目、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 1.青年项目 支持青年科学技术人员在科学基金资助范围内自主选题,开展基础研究工作,培养青年科学技术人员独立主持科研项目、进行创新研究的能力。本次青年项目全市范围内预计资助150项,每项资助6万元。 2.一般项目 倡导科学和技术的自由探索,以面向应用的技术原理、新工艺、新技术为研究目标,以发表高水平论文、获得发明专利及样品样机等为科技产出方式,培养创新型人才,提高我市的原始创新能力。本次一般项目全市范围内预计资助150项,每项资助10万元。 3. 重点项目 以面向应用的新技术新工艺开展系统研究为目标,项目结束后应完成小试,并发表高水平论文或获得发明专利授权,以此培养优秀创新人才,提高天津市原始创新能力,促进学科建设。本次重点项目全市范围内预计资助100项,每项资助20万元。 二、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方式 自然基金项目采取限项申报,重点支持重点实验室(非重点实验室也可申报),包括天津工业大学天津市中空纤维膜材料与膜过程重点实验室、天津工业大学天津市先进纺织复合材料重点实验室、天津工业大学电工电能新技术重点实验室、天津工业大学天津市改性与功能纤维重点实验室、天津工业大学中空纤维膜材料与膜过程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天津工业大学天津市现代机电装备技术重点实验室,因此我校将采取申请人按照各重点实验室重点研究领域及学科方向自主申请、初评后按推荐限项数择优申报的方式进行项目的组织工作。 2.申请材料 申报青年项目、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需填写“青年项目、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申请书”。其申请书分别由各自的项目申报系统生成。上述项目申报系统及申报要求可从市科委网站(http://www.tstc.gov.cn/)下载。 青年项目、一般项目、重点项目申请书一式二份,全部为签字盖章原件。申请书均需附电子文档一份。每个项目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左侧装订成册,所有资料须在一册内装订完成。请直接用申请书首页作为封面,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3.申报单位说明 青年项目、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鼓励不同单位与不同学科研究人员之间的有机合作,但不允许将项目分解成独立承担的子课题。联合申报的项目必须有合作协议书。我校申报的项目要填写到学院(学部或市科委重点实验室),学院(学部或市科委重点实验室)盖章后局级主管部门由学校统一盖章。 4.申请人要求 项目申请人必须是项目申请单位的正式人员,且青年项目申请人至2014年6月30日应未满35周岁,一般项目、重点项目申请人至2014年6月30日应未满60周岁。 5.不予受理的项目 (1)不符合项目指南的项目。 (2)作为负责人2014年12月31日后有在研的科学基金项目,以及今年新申请的项目总数超过两项(含两项),并且申请重点项目的负责人有在研的市科委其它重点、重大项目。 (3)拟研发内容已得到过市科技计划资助的项目。 (4)承担国家或市科技计划项目,近三年有未经批准逾期一年以上(含一年)结题项目的负责人申请的项目。 (5)承担国家或市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不好,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申请的项目。 6.项目起止时间 本次申报的2015年科学基金项目实施起始时间统一填写为2015年4月,实施期限以半年计,一般不超过3年。 7.其他事项 此次项目申请均为限项申请,各部门分配的名额稍后下发至各单位负责人,依托各重点实验室申报的项目,务必与重点实验室的研究方向一致或相关。请各有关学院及重点实验室认真组织申报,并且要组织初评,对项目研究的必要性、研究方案的可行性、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及填报内容的真实性等进行预审。然后根据预审的结果,来修改申请书。 三、我校项目时间安排 1.青年项目 (1)6月9日,布置任务; (2)6月19日前,各部门组织项目推荐; (3)6月20日,以部门为单位上交定稿项目申请书1份; (4)6月23-25日,学校组织预评审; (5)6月27日,上交正式申请书; 2.一般项目 (1)6月9日,布置任务; (2)6月26日前,各部门组织项目推荐; (3)6月27日,以部门为单位上交正式申请书。 3.重点项目 (1)6月9日,布置任务; (2)6月26日前,各部门组织项目推荐; (3)6月27日,以部门为单位上交正式申请书。 四、项目申报咨询联系方式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15122661430,科技处联系人李晓捷,联系电话5444、5388。 科技处 2014年6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