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2014年度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06-20 浏览次数:19 |
各有关单位: 根据通知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简称《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14年度中期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范围 1、2012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包括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 2、2011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和基地重大项目,因为特殊原因没有参加2013年中期检查或中期检查未通过、近期不能结项者,可以参加本次中期检查。 上述各类项目应按照《项目申请书》批准的项目责任人、项目研究内容、研究计划与周期开展研究工作,原则上不得更改。如有充分理由需要更改者,在填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简称《中检报告书》)的同时,须网上在线填报并导出打印《变更申请表》,经学校审核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报我司审定。 本次需要中期检查的项目情况,请登陆“中国高校人文社科信息网”(http://www.sinoss.net/,简称社科网)查阅或查看附件。 二、中期检查主要内容 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中期检查主要内容如下: 1、项目是否按照《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项目申请书》)中批准的研究计划、研究内容开展工作;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要求;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课题研究,开支是否合理。 2、项目责任人是否至少有作为第一署名人正式发表的论文1篇,或正式出版的专著1部,或提交并被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1篇(附实际应用单位的采纳证明)。 3、所有成果是否标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字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三、中期检查材料填报办法 1、本次中检工作,采用网上系统和纸质材料同时报送的方式。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中后期管理系统”)为本次中检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2、2014年6月16日开通“中后期管理系统”,请项目责任人登录社科网,下载并按要求填写《中检报告书》,然后登陆中后期管理系统填报中检信息及重大事项变更信息(需进行重大事项变更的项目填报)。 3、报送材料应包括: (1)《中检报告书》原件1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 (2)阶段性成果原件1份(论文及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可为复印件,附在《中检报告书》后装订)。 (3)在线导出打印并签字盖章的《变更申请表》原件1份(申请变更项目重要事项者报送,变更申请表需单独装订)。 4、在线受理中检材料截止日期:2014年6月30日。各中检单位须在此之前对中检材料进行在线审核确认,并于2014年7月7日之前(以邮戳为准)邮寄报送中检材料。请项目负责人务必在6月27日之前从网上提交中检材料,同时将纸质材料交到学院,由学院统一交到科技处。 教育部联系人、联系电话:刘杰,010-58802730;范明宇,010-58805145 网上填报技术问题请联系社科网:电话:010-62510667,15313766307,15313766308。 四、其他有关要求 1、2012年立项的项目,因故不能参加中期检查的,在线提出申请参加下一年度中期检查。本次中期检查审核未通过的,暂停拨付二期经费;但须参加下一年度中期检查,如仍未通过中期检查,二期经费将不再拨付。无故不按期参加中期检查,视同自动终止研究,予以撤项。 2、2011年立项的项目,若本次仍未按要求参加中期检查或中期检查不合格的,将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予以撤项。 3、凡被撤销的项目,由依托学校追回已拨经费或其剩余部分;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 五、中期检查注意事项 1、中检结果将在社科网公布。通过中检的项目,二期研究经费将于今年年底下拨。 2、本通知所有附件请从社科网(http://www.sinoss.net/)下载。 1、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2、2014年度需中检一般项目一览表 3、学校通知 科技处 201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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