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4年度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07-09 浏览次数:27 |
各有关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4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技发厅函〔2014〕5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鼓励在推动科学技术进步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和单位,充分调动高等学校广大科技人员进行科技创新和推动科技进步的积极性,加速我国教育和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做好2014年度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推荐和评审工作,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分为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推广类)和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专利奖,共四个奖种。已获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奖励的,可按有关要求直接申请由教育部推荐遴选201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 二、天津市教育委员会负责本市非教育部主管高校申报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审查和推荐工作。 三、推荐项目必须在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和公示结果须发校公函与推荐材料一同报送。 四、本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申报工作实行网上申报,请各单位依照程序进行网上申报工作。 五、请于2014年7月7日至2014年8月10日登陆“科技评价与科技管理综合服务平台”(http://kjpj.cutech.edu.cn) 进行网络推荐工作(由于正处于暑假期间,请提前联系科技处做好安排)。请准备申报的老师在7月14日前与科技处联系索取推荐单位号和登录口令。 联系人:郭建辉电话:83955388,83955444。 科技处 2014年7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