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天津市社科规划项目结项管理工作的通知 |
发布人:郭建辉 发布时间:2020-01-09 浏览次数:445 |
各有关学院: 现收到市规划办通知,将对逾期未完成项目进行清理,请各有关学院督促负责人按要求尽快办理结项手续。2015年立项的逾期未完成项目为重点清理对象,接收结项材料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逾期未递交或未达到结题要求的,一律按照撤项处理,被撤项项目结余经费一律予以冻结,项目负责人列入科研不良诚信档案,三年内不得申报新项目。 请各学院加强本单位在研项目特别是清理项目的督促检查工作,引导项目承担者发扬优良学风,认真对待课题研究,拿出高质量成果按期结项。 各类项目结项办理要求及流程可登陆科研院网站内“办事指南”栏目查看。
科研院 2020年1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