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
发布人:郭建辉 发布时间:2021-08-11 浏览次数:257 |
各有关学院: 根据《天津市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津政办函〔2017〕92号)精神,按照《天津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书填报 登录天津市科技奖励管理信息系统(https://kjjl.kxjs.tj.gov.cn)进行提名书填报。 提名书是天津市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按照《2021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附件1)要求,客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创新和应用情况强调客观佐证材料,强化诚信承诺。 二、提名时间 (一)系统填报截止时间 2021年9月30日上午11:30系统自动关闭,逾期无法提交。 (二)纸质提名材料报送时间 2021年10月8日至14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校内相关安排及要求: 1. 8月16日前,各学院提交拟申报天津市科技奖励的项目名单; 2. 8月26日前,将《天津市科学技术奖提名书》电子版(参见附件1报奖工作手册)以学院为单位发科研院邮箱(guojianhui@tiangong.edu.cn)。 3. 9月3日前,科研院组织专家进行材料打磨与申报书提升。 4. 9月10日前,将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后的《天津市科学技术奖提名书》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发科研院邮箱(guojianhui@tiangong.edu.cn)。 5. 9月17日前,科研院再次组织专家进行材料打磨与申报书提升,并确定我校提名名单,并进行公示。 6. 9月25日前,获提名项目的申报人由天津市科技奖励管理信息系统(http://kjjl.kxjs.tj.gov.cn/)提交最终版提名材料,科研院审核后提交市科技局。 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我校时间安排和科技局通知相关要求做好组织工作,学院可对提名项目进行预评,优中选优,切实提高申报质量。 三、有关要求 (一)2021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实行提名制,请按照《2021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制实施方案》(附件2)要求,进行提名。 (二)天津市科学技术奖不受理涉密及其他不能公开的项目。 (三)提名项目须按要求在提名单位和每个完成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提名。各奖项的合作单位需出具书面的公示无异议证明。 (四)提名2021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的成果应按规定完成科技成果登记。 (五)提名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的项目,须制作多媒体介绍材料,同纸质提名书一并报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初评通过的项目须制作多媒体介绍材料,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多媒体介绍材料:制作wmv格式(建议使用Microsoft PowerPoint 2010进行格式转换),文件大小不超过300MB,播放时长不超过5分钟。由项目前三完成人录制,不得采用专业配音。播放环境:操作系统Windows7,自动版播放软件暴风影音5。请提前测试,确保视频文件能够完整、顺畅播放。 四、联系方式 (一)政策咨询 市科技局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处:郄 燕 58832903 常春红 58832962 市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王 斌 23519070 校科研院: 郭建辉 83955444 13702125475 电子邮箱:guojianhui@tiangong.edu.cn (二)系统技术支持 王欣宇 23106167,电子邮箱:program@tj.gov.cn (三)科技成果登记 陈丽君24324832、87028866 (四)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登录市科技局官网(kxjs.tj.gov.cn),办事服务--天津网上办事大厅——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操作规程,即可查询办理程序、各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附件: 1. 2.
科研院 2021年8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