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
发布人:蔡军 发布时间:2022-03-31 浏览次数:58 |
各有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2〕12号),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范围 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分为: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青年科学奖4个奖种。 前三类可通过学校经市教委提名;也可通过专家进行提名。青年科学奖由专家或组织提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 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是国内高校。 2. 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 2019年 12月 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 2019年 12月 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 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4. 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5. 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技术内容,不得提名 2022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教育部科技奖的项目技术内容也不能再申请其他省部级科技奖励。 6. 专用项目的相关内容应当在提名前已定密,并需提供相应的定密文件。 三、时间安排 1. 2022年4月10日前,请有申报意向的老师认真学习通知中的填报说明及具体要求(附件1和2),并将申报意向表(附件3)发送至guojianhui@tiangong.edu.cn。 2.2022年4月15日,发放提名号与密码。 3.2022年4月15日至5月13日,校内形式审查及项目信息公示。 4.2022年5月18日,校内在线提交提名书主附件。 5.2022年5月20日,市教委审核。 5.2022年5月25日,提交提名书纸质版。
联系人:郭建辉 联系电话:83955444 联系邮箱:guojianhui@tiangong.edu.cn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pdf 2.提名工作手册及相关附件.rar 3.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申报意向表.xlsx
科研院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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